廣安市紀委監委網站截圖
近日,四川省廣安市紀委監委通報對前鋒區“3·15”森林火災問責處理情況。
2022年3月15日8時許,廣安市前鋒區龍塘街道杉樹灣國有林場發生森林火災,火災發生后,省、市、區黨委政府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火災及時撲滅。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核實系人為引發。
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制規定(試行)》等規定,經報請省紀委監委和市委同意,對前鋒區相關責任主體作出如下問責處理:
前鋒區委、區政府對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沒有將責任壓實到最小戰斗單元,沒有嚴格認真及時排查風險和整治隱患,領導、統籌、監督不到位。責成前鋒區委、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由市委對前鋒區委書記張偉進行提醒談話;由市紀委監委對前鋒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陶開琴進行書面誡勉,給予前鋒區委副書記魯崇兵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前鋒區政府副區長胡一卷政務記大過處分。
責成前鋒區給予區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黨組書記黃秀斌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區林業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吳紹茂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區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黨組成員、護林防火服務中心主任周小東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區國有林場副場長賴斌政務撤職處分,對區國有林場副場長楊剛進行書面誡勉。
前鋒區國有林場場長劉越、區國有林場巖佛灣森林管護站站長蘇寧因涉嫌犯罪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同時廣安公安機關對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其他負有責任的相關單位及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相應問責處理。
中共甘孜州紀律檢查委員會官方微信截圖
近日,四川省甘孜州紀委監委通報對九龍縣“2·16”森林火災問責處理情況。
2022年2月16日14時許,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呷爾鎮呷爾村熱枯溝發生森林火災,過火面積171.5公頃,受害森林面積76.0公頃。經省、州、縣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調查,綜合判定起火原因為:在大風作用下,上下交錯的通信光纖牽引鋼繩與白塔磚廠自用380伏輸電線搭接短路,產生高溫電弧,使輸電線和光纖牽引鋼繩部分熔化,牽引鋼繩上的掛鉤受電弧高溫軟化變形后彈到地面,引燃地面草叢并蔓延成災。火災發生后,省州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迅速反應并組織力量科學撲救,于2022年2月19日將火撲滅。
此次火災的發生充分暴露出九龍縣相關責任單位、部分領導干部及森林草原監管人員對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重視不夠、思想認識不到位、風險意識不強,仍然存在麻痹思想、僥幸心理、松勁心態,對風險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整治不及時、不徹底。
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經報請省紀委監委和州委同意,對九龍縣相關責任主體作出如下問責處理:
1. 九龍縣委、政府對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在思想認識上麻痹大意、盲目樂觀,工作作風不嚴不實,未將責任壓緊壓實到最小單元,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形成閉環管理。責成九龍縣委、縣政府分別向甘孜州委、州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2. 九龍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趙成忠(九龍縣森防指副指揮長、林牧區輸配電設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組組長),對此次火災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由甘孜州紀委對其進行書面誡勉。
3. 九龍縣經濟信息和商務合作局局長尼卜依伍(九龍縣林牧區輸配電設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組副組長),對此次火災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由九龍縣監委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
4. 九龍縣經濟信息和商務合作局副局長茍江(分管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對此次火災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由中共九龍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5. 九龍縣呷爾鎮黨委書記蘭華宣,對此次火災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由九龍縣監委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
6. 九龍縣呷爾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安邦,對此次火災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由九龍縣監委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
7. 九龍縣呷爾鎮副鎮長巴青阿的(呷爾鎮分管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對此次火災負有直接責任,由中共九龍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8. 呷爾鎮呷爾村大鋪子組組長、護林管理員朋錯汪都,對此次森林火災負有日常監管不力的責任。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 呷爾鎮呷爾村生態護林員王友珍,對此次森林火災負有日常監管不力的責任。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 涉案企業相關責任由九龍縣公安局及相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安全提示
林區防火,這些一定要做到!
來源:四川省廣安市紀委監委、廉潔甘孜、應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