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8日下午,鎮江句容市法院召開了一場庭前聽證會,因為一起高層火災,鎮江句容某小區31名業主全部被告上法院,原告懷疑這起火災與高空拋物有關,向他們索賠20余萬元。
??? 火災回顧
??? 3月14日下午兩點多,鎮江句容某小區16棟1004室發生火災,陽臺處還掛著一條被子,滾滾濃煙不斷從陽臺窗戶向外冒出,消防救援人員接到報警后立刻趕到現場。
??? 句容開發區專職消防站站長?胡高成:
??? 當時把門開開來之后,整個樓道基本上都是煙霧,因為剛進門邁出去一步,基本上看不見,最后在陽臺發現了著火點。
??? 失火的陽臺與臥室就相隔一道玻璃門,如果沒能及時撲滅火源,后果將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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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事故認定書
??? 根據消防救援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遺留火種、自燃、雷擊、電氣線路等引發火災的可能,但不排除外來火源引發火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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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不能確定是否為高空拋物,也無法確認責任人,無奈之下,1004室戶主將同樓層及樓上,共計31家住戶,以及小區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
??? 1004室戶主提供的其中一份證據材料顯示,在這起火災發生前,就曾有業主在小區微信群中抱怨過,有住在高層的業主,經常性地向樓下扔煙頭。
??? 原告代理律師:
??? 其扔的煙頭,有的落在樓下,有的煙頭也落在樓下存放的摩托車上,也有的煙頭經過風吹以后,落在其他業主的室內、陽臺等。
??? 延伸閱讀
???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明確對于故意高空拋物者,根據具體情形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同時明確物業服務企業責任。
??? 這些高空拋棄物,或多或少都是家中常見的物品。日常生活中,大家要格外小心,除了要拒絕高空拋物,更要避免到陽臺雜物較多的下方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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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江蘇消防